项目名称 | 江西远坑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新高坞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江西远坑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从事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为主的企业,成立于2003年04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程人盛,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德兴市花桥镇杨村,企业注册资本95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有色金属采掘,冶选。 江西远坑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新高坞尾矿库位于江西省德兴市花桥镇境内,西北与德兴市区直距21公里,南距杨村2公里,有支线公路通达。从矿区经新营至上饶,公路里程115公里,与浙赣铁路、梨温高速和320国道相接。经德兴至乐平,公路里程74公里,与皖赣铁路和206国道相通,尾矿库位于选矿厂北东方向400m左右,交通便利。现状尾矿坝中心坐标为北纬X:28°59′9.87″,东经Y:117°44′24.75″。 新高坞尾矿库于2006年12月由江西省冶金设计院设计,设计初期坝为碾压土坝,初期坝顶部高程175.0m,最终堆积坝顶高程180.0m,总坝高27.5m,设计总库容25.99×104m3,为五等库;2008年1月开始施工,2008年5月竣工;2009年7月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服务咨询中心编写了《江西远坑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德兴市远坑新高坞尾矿库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根据提供的现状测量图,现状尾矿坝顶高程为191.6m,超过原设计坝顶高程11.6m;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19年05月06日到期,坝体超高且尾矿库一直停用,停用时间超过5年,根据相关规定,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必须在1年内完成闭库治理并销号,因此决定对新高坞尾矿库进行闭库。 江西远坑金矿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9月委托了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新高坞尾矿库的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 《江西远坑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新高坞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后简称《安全设施设计》)经江西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专家组审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于2024年9月23日下发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江西远坑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新高坞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赣应急非煤项目设 审〔2024〕46号)。 为了完成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江西远坑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江西伟灿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工程的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了评价组,评价人员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搜集工作,并依据设计文件及验收规范,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进行了反馈,建设单位按照我公司提出的建议分别进行了整改落实,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该工程的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
评价结论: 江西远坑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新高坞尾矿库闭库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章、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安全设施设计(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赣应急非煤项目设 审〔2024〕46号,2024年9月23日)要求,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合格、运行安全有效,安全设施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 2025年12月17日 | 报告编制人 | 罗小苟、林庆水 |
注册安全工程师:罗小苟 |
报告审核人 | 李晶 | 技术负责人 | 蔡锦仙 | 过控负责人 | 邹乐兴 |
安全评价人员 |
姓 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罗小苟 | S011035000110192001608 | 二级 |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
张 巍 | S011035000110191000663 | 一级 | 项目组员 |
谢继云 | S011035000110203001176 | 三级 | 项目组员 |
刘 静 | 20201104633000000348 | 注安(代三级) | 项目组员 |
林庆水 | S011035000110192001611 | 二级 | 项目组员/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
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称 | 专业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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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6年6月26日 |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 |

业主代表 评价师罗小苟

业主代表 右1评价师林庆水
江西远坑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新高坞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