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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杰村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成品油)安全设施诊断设计整改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26-03-31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兴国县杰村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成品油)安全设施诊断设计整改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兴国县杰村加油站是从事成品油(汽油、柴油)储存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刘欢,其站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杰村乡杰村村南1000m处。杰村加油站最早于2003建站2003年6月30日取得了原兴国县公安消防大队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兴公消(验)[2003]第05号),于2005年3月2日取得了原兴国县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后由兴国县自然资源局于2018年重新核发了《不动产权证书》(赣(2018)兴国县不动产权第0003258号)

杰村加油站于202412月24日取得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虔 0538,有效期20241226日至 20291225日,批准从事成品油(汽油、柴油)零售业务。2023年05月09日取得了兴国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赣)36073213202300012),有效期限20230509日至20260508许可范围为汽油、柴油,经营方式为带储存设施经营(零售)。

杰村加油站储罐区有埋地卧式双层储罐3,其中150m3 0#柴油油罐、130m3 92#汽油油罐和130m3 95#汽油油罐,总储存能力为85m3(柴油折半),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加油站的等级划分的规定中对加油站等级的划分,杰村加油站经营规模为三级加油站。

评价结论:兴国县杰村加油站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杰村乡杰村村1000m处的X457县道西侧属于级加油站,其站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国家相应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的要求建构筑物满足防火等级要求,设备设施满足防爆要求。运营后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并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安全设施诊断设计》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6313

报告编制人

沈卫平、邹乐兴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曾祥荣

技术负责人

刘宇澄

过控负责人

李晶

安全评价人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沈卫平

S011041000110192002456

二级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邹乐兴

1500000000301294

三级

项目组成员/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姚军

S011035000110201000601

一级

项目组成员

张巍

S011035000110191000663

一级

项目组成员

吴强

1100000000200989

二级

项目组成员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6331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杰村乡杰村村

图片1(2).png

左边为加油站代表赖家海,右边为评价项目组组长沈卫平

图片2(2).png

左边为项目组成员邹乐兴,右边为加油站站长刘欢

兴国县杰村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成品油)安全设施诊断设计整改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