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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杉禾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德安县福建脑饰面用大理石矿新建工程安全预评价

发布时间:2026-02-05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江西杉禾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德安县福建脑饰面用大理石矿新建工程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江西杉禾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06月21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渊明大道以南,上好家园对面(翡翠城)营销中心内,法定代表人为桂三妹。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矿物洗选加工,选矿,金属矿石销售,建筑用石加工,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1月7日江西杉禾矿业有限公司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挂牌方式竞得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出让的江西省德安县福建脑饰面用大理石矿普查探矿权(简称“福建脑大理石矿”)。

2025年11月江西杉禾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俊峰矿业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江西省德安县福建脑饰面用大理石矿开采方案》2025年12月在德安县行政审批局办理了投资项目备案,月委托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江西省德安县福建脑饰面用大理石矿开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

江西杉禾矿业有限公司20261月获得了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证号:XC3604002026027210000002,开采矿种为饰而用石料(大理石),冶金用自云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面积为0.5731km2,开采标高为+328.30m+130.00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西杉禾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江西伟灿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江西杉禾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德安县福建脑饰面用大理石矿新建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

评价结论:

江西杉禾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德安县福建脑饰面用大理石矿新建工程存在的危险因素有:滑坡和坍塌、放炮、火药爆炸、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火灾、灼烫、淹溺。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滑坡和坍塌、放炮、火药爆炸、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该项目中存在的有害因素有:粉尘、噪声与振动、不良作业环境,如高温、雷击对矿山人员的伤害和其他不利的环境因素等。上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落实好本报告第四章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得到有效控制。

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51224

报告编制人

罗小苟、谢继云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李晶

技术负责人

蔡锦仙

过控负责人

邹乐兴

安全评价人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罗小苟

S011035000110192001608

二级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S011035000110191000663

一级

项目组员

谢继云

S011035000110203001176

三级

项目组员/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20201104633000000348

注安(代三级)

项目组员

姚军

S011035000110201000601

一级

项目组员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625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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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代表:刘俊平 评价师:罗小苟、谢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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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代表:刘俊平 评价师:罗小苟、谢继云

江西杉禾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德安县福建脑饰面用大理石矿新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