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华尔盛科贸有限公司仓储量及重大危险源调整安全设施变更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江西华尔盛科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册资金贰仟万元整,企业法人代表周海峰,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经营范围为:天然香料、合成香料及香精,医药中间体生产及销售;进出口贸易及国内贸易(除国家禁止的物资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于2019年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香精香料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合成香料车间一、合成香料车间二、天然香料车间一、合成香料小车间三、合成香料小车间四、原料仓库二、原料仓库三、成品仓库二、成品仓库三、加氢处理车间二、原料罐区及配套的公辅设施,项目已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丁二酮、戊二酮、己二酮生产装置已建设完成,目前已完成验收工作,其余生产装置暂未建设。2021年该公司建设年产2000吨合成香料建设项目,一期建设1010t/a香料,产品如下:100t/a格蓬酯、50t/a环格蓬酯、50t/a波吉洪醛、300t/a十二酸乙酯、300t/a十四酸乙酯、180t/a丁酸乙酯、30t/a阿道克醛生产线和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目前已完成验收工作。公司2023年建设年产10600吨合成香料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年产5000吨溴乙烷、年产1000吨溴丙烷、年产2000吨2-溴丙烷、年产2000吨溴丁烷、年产300吨4-羟基-2-丁酮、年产300吨R-1,3-丁二醇等装置,同时副产7500t/a芒硝。其中年产300吨4-羟基-2-丁酮、年产300吨R-1,3-丁二醇相关装置已完成验收工作。 该公司原211罐区储存单元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原乙醛储罐实际储存量13.2t,超出10t的临界量),出于本质安全性方面的考虑,企业决定将乙醛移出到211-2乙醛罐区储存,211罐区名称改为211-1罐区,原211罐区乙醛储罐改为备用罐,调整后的211-1罐区及211-2乙醛罐区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同时,将企业在役装置所使用的原料及生产产品的储存量及位置进行了梳理、调整,避免构成物料超量及超品种储存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在不涉及产能及生产工艺条件改变的前提下,对仓储量及重大危险源调整提出变更需要。根据《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役装置)安全设施变更分类实施指南(试行)》(赣应急办字[2025]61号)关于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分类的说明,本次变更应属于二类变更的范畴。2025年4月14日取得抚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抚应急危化项目审字[2025]13号)。目前,江西华尔盛科贸有限公司仓储量及重大危险源调整安全设施变更设计项目均已竣工。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修订),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丁二酮、己二酮、戊二酮、混合姻、丁酸乙酯、氯乙酸乙酯、异戊醇、氯乙酸钠、叔丁基苯、冰醋酸、甲醇钠-甲醇溶液、四氯化钛、醋酐、烯丙醇、正丁酸、丙烯醛、三氟化硼乙醚络合物、丙醛、粗品混合姻、丁二酮中间体、对甲苯磺酸、正丁醇、丙醇、异丙醇、乙醇、甲苯、甲醇、30%双氧水、硫酸(98%)、液碱(30%)、盐酸、乙醛、丙酮;涉及的甲醇、甲苯、四氯化钛、乙醛及丙烯醛为重点监管的化学品;涉及的甲苯、丙酮、硫酸及盐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涉及的三氟化硼乙醚络合物(氟及其化合物)、氯乙酸乙酯为高毒化学品,涉及甲醇、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涉及烯丙醇属于剧毒化学品,涉及的三乙醇胺属于监控化学品。该项目属于储运技改项目,存储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危险工艺。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坍塌、电气伤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淹溺等危险因素和毒物危害、噪声、高温等有害因素。在上述危险与有害因素中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是该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应急字[2021]100号)、《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役装置)安全设施变更分类实施指南(试行)》(赣应急办字[2025]61号)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 |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华尔盛科贸有限公司仓储量及重大危险源调整安全设施变更项目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布置与设计图情况一致。该项目采用的DCS、SIS系统符合设计要求且运行正常。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近期通过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已消除,使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评价结论:本报告认为,江西华尔盛科贸有限公司仓储量及重大危险源调整安全设施变更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安全风险是受控制的,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 2025年7月14日 | 报告编制人 | 贺飞虎、廖继东 |
注册安全工程师:贺飞虎、刘宇澄、邓志鹏、曾小华 |
报告审核人 | 吕玉 | 技术负责人 | 刘宇澄 | 过控负责人 | 欧阳涛 |
安全评价人员 |
姓 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贺飞虎 | S011035000110202001246 | 二级 | 项目负责人、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编制报告 |
廖继东 | S011035000110193001250 | 三级 | 现场勘察、项目组成员、编制报告 |
曾小华 | 20221004636000000048 | 三级 | 项目组成员 |
余凯 | 1700000000301476 | 三级 | 项目组成员 |
邓志鹏 | S011035000110202001296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称 | 专业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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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6年1月26日 |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 |

左1企业陪同人员,左2项目组成员廖继东,左3项目负责人贺飞虎
江西华尔盛科贸有限公司仓储量及重大危险源调整安全设施变更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