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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石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石磊新能源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技术改造扩能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发布时间:2025-12-25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赣州石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石磊新能源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技术改造扩能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项目简介:

赣州石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0517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镇氟盐化工产业基地,法定代表人为杨赋斌。经营范围包括锂电新能源材料(含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六氟磷酸锂)的研发、生产、销售、贸易及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以上项目危险化学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

赣州石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开始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及其配套1.2万吨六氟磷酸锂项目,于2021118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40000t/a)、六氟磷酸锂(2000t/a);由于经营策略调整,该公司决定取消六氟磷酸锂生产线,不再生产六氟磷酸锂产品,于20226月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停产,并核销了重大危险源。至此,该公司的产品和产能仅剩4万吨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202312月、2024年该公司进行了两次优化设计变更,增大含量30%六氟磷酸锂的锂离子电解液的生产比例,对部分设备设施局部进行优化调整,未改变产品总产能,于202412月完成了设计变更验收,验收后该项目的产品和产能仅为4万吨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2023826日变更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后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40000t/a);202419日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延期,有效期2024118日至2027117日。

由于生产需要,该公司决定对电池电解液项目进行改造扩能,于2025219日取得会昌县行政审批局印发的《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名称:石磊新能源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技术改造扩能项目,项目统一项目代码:2502-360733-07-02-686526)。主要建设内容:在原40000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厂房,生产线现有基础上,引进自动化生产设备,加设超精密过滤系统:增加超精密过滤器A~H8个滤筒)、溶剂清洗泵1台、洗涤液输送泵1台、10m3洗涤液溶剂储罐1个、液盐输送泵3台等;加设液盐沉降系统:30㎡沉降罐4台、30㎡卧式底液罐2台、螺杆式冷冻机组1套等,通过工艺优化,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在存储设备方面,加大产成品的存储空间,在原有120m3的存储基础上,增加200㎡卧式储罐2台、6台氟塑料合金磁力泵,将罐区总储量提高到600吨。同时新增工业用地2253.64m2,用于存放空桶,通过增加吨桶数量提高产品库存及周转能力。利用原有40000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厂房共计3074.76平方米,不另新增建筑物;产品方案及规模:在原有的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生产线上,通过提高原材料的技术要求,取消纯化环节,提高原料利用率,无需进行功能添加剂的补充,优化后的生产工艺时长与原来的生产设备工艺时长对比缩减50%。进而实现将原40000吨产能扩至80000吨产能。因此,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产品锂电池电解液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调整),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改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物料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调整)的有:碳酸二甲酯、碳酸二乙酯、氮气(压缩的)、电池电解液等。另外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调整)的原料碳酸甲乙酯为类别3易燃液体,需要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改扩建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不涉及高毒物品;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改扩建项目储存单元和生产装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改扩建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灼烫、中毒和窒息、触电、容器爆炸、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淹溺、坍塌等。改扩建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机械伤害、中毒和窒息等。

评价结论:州石磊新能源科技有限石磊新能源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技术改造扩能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改扩建项目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风险程度在可以接受范围内.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5年7月3日

报告编制人

沈卫平、李晶

注册安全工程师:沈卫平

报告审核人

曾祥荣

技术负责人

刘宇澄

过控负责人

邹乐兴

安全评价人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沈卫平

S011041000110192002456

二级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李晶

1500000000200342

二级

项目组成员/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S011035000110191000663

一级

项目成组员

姚军

S011035000110201000601

一级

项目成组员

林庆水

S011035000110192001611

二级

项目成组员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1225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镇氟盐化工产业基地

图片1.jpg

左1企业管理人员,左2项目负责人沈卫平

图片22.jpg

项目组成员李晶

赣州石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石磊新能源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技术改造扩能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