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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二期)安全验收评价

2025-11-10

项目名称

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为矿山建设单位,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投资人程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5553541624J,成立于20100511日,有限期至长期,办公住所在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葛源镇政府二楼,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最新于20231018日换发取得江西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其证号为C3611012010126120085621,开采矿种为萤石(普通),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3.00t/a,矿区面积为0.492平方公里,许可开采深度由+800m+200m标高,共由17个拐点坐标圈定,有效期限至20281017日。

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于20135月委托江西狮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江西省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拟定的矿区范围由12个拐点坐标圈定。201312月委托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编制了《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地下开采可行性研究报告》,201312月由江西矿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编制了《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地下开采深部扩建安全预评价报告》。20163月企业委托湖南联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地下开采工程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设计”),该《设计》通过了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了《关于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赣安监非煤项目设审[2016]12号)的批复。2016年企业向原上饶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了调整矿区范围的申请,并于20161017日取得了新的《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由12个拐点变更为17个拐点坐标圈定,将原矿区外的+340m平硐(历史遗留巷道)调整在新矿区内,并将标高+398.1m平硐部分调整出矿区,企业于20173月委托湖南联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以下简称“设计变更”),变更了开采标高范围,改用+340m标高处的平硐作为后期矿山开拓主平硐,盲竖井提升绞车房布置在+340m中段内,同时对开拓运输、首采中段、提升、通风、排水等系统进行了相应变更,该设计变更取得了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赣安监非煤项目设审[2017]14号)。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部分方案,并于20214月委托湖南联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地下开采工程初步设计二次变更》(以下简称“二次设计变更”),二次变更内容主要为+340m平硐改道、变更第二安全出口位置、改变竖井形状为圆形、调整采矿方法、进行供电、通风系统的校核等内容。

经过二次变更最终设计方案为采用平硐+盲竖井联合开拓,无底柱浅孔留矿法开采,生产规模3t/a。设计分两期建设,将+310m中段作为一期首采中段,将+240m中段作为二期首采中段,一期工程为+340m(回风)、+310m+280m中段,二期工程为+240m+200m中段。矿山于202112月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一期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验收通过,矿山于20220210日取得由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FM安许证字[2022]M1805号,许可范围为萤石矿3t/a,平硐+盲竖井联合开拓,+310m+280m中段地下开采。有效期至20250209日。

因原第二安全出口+400m平硐位于界外以及部分设备与设计不一致,故企业于20251月委托原设计单位编制了《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三次变更》(以下简称“三次设计变更”),主要变更内容包括将第二安全出口变更至矿权范围内的+526m平硐及设备的变更校核。矿山于20251月委托江西伟灿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一期工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并于20250313日取得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FM安许证字[2025]M1952号,许可范围为萤石矿3t/a,平硐+盲竖井联合开拓,+310m+280m中段地下开采。有效期为:20250313日至20280312日。

矿山二期工程已建设完成,基建期间,各生产系运行正常,设施安全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于20258月委托江西伟灿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评价单位”)对矿山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评价单位于2025917日派安全评价师至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提出了6条整改意见,矿山于2025925日对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评价单位于2025926日派员进行整改复查,认为已整改到位。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原则,对其安全设施投入使用的执行情况以及投产试运行后的有效性;生产管理系统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符合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其试生产及其今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与预测,针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本次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确认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二期)的生产工艺、装置、设备、辅助设施的安全状态及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符合性;识别出企业生产活动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企业对危险有害因素的控制措施和控制程度;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之处,并提出补偿性的安全对策措施,以作为该矿的安全生产条件验收依据。

评价结论: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二期)开采现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安全设施符合《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二次变更》、《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三次变更》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能满足矿山安全生产需要,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50917

报告编制人

罗小苟、林庆水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李晶

技术负责人

蔡锦仙

过控负责人

邹乐兴

安全评价人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罗小苟

S011035000110192001608

二级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林庆水

S011035000110192001611

二级

项目组成员/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谢继云

S011035000110203001176

三级

项目组成员

S011035000110191000663

一级

项目组成员

刘静

20201104633000000348

二级

项目组成员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1110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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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一:业主陪同人员,中间:评价师罗小苟,右一:评价师林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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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一:业主陪同人员,中间:评价师罗小苟,右一:评价师林庆水

横峰县葛源梅柴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二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最终稿.pdf